“要是让我拿钱给她,凭什么?又不是我要她帮我养女儿的。”

    李轻媚:“当初她给你多少钱?”

    陈秋芬:“给了两千块钱。”

    十几年前,也就是六几年的时候,两千块钱那是非常大的额数了。

    “我不是不来看你,是她说,我拿钱了之后,就不能来看你,免得你伤心难过。”

    “我忘记了。她是说给我两千块钱,实际上只给了一千,说她手上没有那么多钱,回去之后再把钱送过来。”

    “我们等了好久好久,都没有等到她送钱过来,就去城里找她。”

    “最后,她搬家了,根本就没有想过拿钱给我们。是他们欺骗了我们。”

    陈秋芬没有一句提买卖孩童的事情,但话里的意思,就是在卖孩子。

    李轻媚:“所以,你们还是卖掉我了。不是吗。”

    “你们不应该坐牢吗?”

    一两千的数额,在当时是非常大的一笔钱。

    送一个孩子给别人,到手一两千,不是卖孩子是什么?

    说的话倒是好听,说是看到他们家太穷,给钱接济一下。

    实际是拿孩子做交换,这性质就变了。

    张美林盯着陈秋芬,一张脸都气到扭曲了。

    怎么会有这么蠢笨的人?

    她都说了给她钱了,陈秋芬怎么就反应不过来?

    再说了,她也不稀罕陈秋芬的那些钱啊。

    从一个穷乡僻壤出来的这村妇,能有什么钱?

    “你们几人跟我们回警察局一趟,录口供。”

    领头的警察开口了。

    原本这个事情已经结束,陈秋芬可以拿五千块钱回家,过上美美的小日子。